富民:十八大以来乡镇立案审查37件39人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3 11:32:54
编辑:富民—李佳怡
十八大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主业主责,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将监督执纪触角向基层延伸,乡镇纪委立案审查37件,受党纪处分39人,占全县立案件数40%,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达到最末梢。
加强教育警示。县纪委要求乡镇纪委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常态,通过讲党课、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监督执纪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规党纪教育。县纪委开创“互联网+”新兴媒体宣传教育模式,利用“两微”平台向基层党员干部及村“两委”负责人发布宣传教育信息800余条;发送廉政提醒信息60余期3.6万余条;组织乡镇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网络测试,组成11个宣讲组深入基层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讲20余场。多渠道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作风督查。抓实乡镇党员干部作风日常监督,紧盯扶贫领域、民生工程等政策落实情况,严查基层“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集中开展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深入基层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小金库”治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60轮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起6人,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29人。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4个,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完善制度规定27项。通过监督检查,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
严格执纪审查。近年来,县纪委派出30余人次到乡镇现场指导基层纪检干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共商问题线索突破点和查办案件技巧,提高乡镇纪纪检干部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惩基层“蝇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十八大以来,由乡镇纪委立案审查37件39人,乡镇纪委立案审查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主要涉及基层党员干部赌博、醉驾、乱伐林木、虚报冒领国家补助资金、抗旱救灾补助款等问题,严惩基层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认真落实 “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乡镇纪委1—5月立案审查9件9人,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执纪,坚持反腐肃贪“零容忍”,不断强化了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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