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以“四硬”标准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2 16:53: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全面落实“四硬”的要求,通过定制度、严管理、勤督办、抓培训四管齐下,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一支作风硬、纪律强、素质高执纪队伍。
定制度,立规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强化机关内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制作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实现环环有人盯、件件有人管,确保监督执纪权力在规范下运行。
强监督、严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通过“一月一报”的工作方法,强化自身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月一报”指的是,由县纪委组织部门每月对干部的考勤登记情况、干部请销假每月进行通报,对迟到、早退情况进行记录,在纪检系统内部进行通报,让纪检干部 “红红脸”、“出出汗”,督促每位干部自觉遵守纪律。
勤督办,铸作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需办理事项时限要求的通知》,强化对委局机关“重点、热点”问题的立项督办,逐项跟踪完成情况,并通过手机短信4次通报督办情况,对超期未完成的进行点名道姓通报2次。组织全体纪检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抓好先进典型教育,根据实绩公开评选纪检标兵、学习标兵、信息宣传标兵,提振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补短板,练本领。着力抓好干部能力培训,组织开展执纪审查、执纪监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政策水准和业务水平。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经济社会知识方面的“短板”,每月邀请一名县直经济社会部门负责人,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知识拓展培训,不断增进纪检干部新思想、新知识、新能力,切实解决纪检干部“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嵩明县纪委 普林、杨艳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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