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多措施脱去隐形“四风”“隐身衣”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1 14:56: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治显容易,治隐难。嵩明县纪委针对一些隐蔽化、变异化“四风”问题,通过广造声势,经常抓,反复抓,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不断改进执纪手段,动真碰硬、保持狠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加强教育、营造氛围,念好“紧箍咒”。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纠“四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辅导、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相关政策理论,解析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破除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等候观望、消极应付等错误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强化领导,主动出击,吹响 “冲锋号”。 按照《嵩明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履行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发挥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以监督促“两个责任”落实。
发动群众、明察暗访,开启“探照灯”。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监督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通过建立微信举报平台、网络举报平台、“八小时以外”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围绕“四风”新特点、新表现,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梳理总结 “四风”隐形变异的表现形式,制定了相应的查处对策。抽调财政、审计对公务接待清单、食堂支出明细、公车运行费用、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房使用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注重从资金这个“根”上去发现解决“四风”隐身变异问题。
正风肃纪,从严追责,拉紧“高压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消除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
建章立制,常管长严,筑牢“防火墙”。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着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四风”问题的土壤。制定公务接待、婚丧嫁娶、出国境、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把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抓常抓长,常管长严,使整治“四风”的篱笆越扎越牢。(嵩明县纪委 普林、杨艳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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