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六定”工作法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1 13:06:0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狠抓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县推行“六定”工作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喜人成绩,在全市宣传工作中拥有较好排名。

定量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年初对《嵩明县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更新,明确考核原则、对象、周期、报送要求、计分方式、考核任务、认定方法、结果运用等内容,按层次将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到县纪委宣传部,宣传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各委、室(部)及县委巡察办其他干部,各镇(街道)、各园区、设纪委(纪检组)的县直各单位,做到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1—5月共报送稿件324篇,同比增长3600%,没有出现零报送情况。

定员撰写,确保稿件报送数量。健全宣传报道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各委、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和利用好现有资源和优势,从单位内部选用适宜人员,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对宣传工作进行“化整为零”,逐项攻坚,集中突破,明确专职宣传员1名,主要负责宣传报道的编写工作,宣传小组成员6名,分别负责网评、网站信息的撰写和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1—5月共撰写网评文章14篇,收集舆情信息660条,省纪委采用23条。

定心聚力,确保稿件报送质量。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并积极创造条件为宣传教育提供保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带头直接参与宣传工作,营造出鼓励把宣传工作干好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坚持每月召开2次宣传小组工作会,研究纪检监察宣传稿件采编风格、撰写技巧、报送节点等,对所选的宣传点进行深挖细究、反复打磨。

定题征稿,确保稿件采用几率。突出重点、聚焦亮点,努力发掘宣传素材内涵,阐发鲜明观点和深刻道理,贴近受众需求、细分受众群体,开展精准化宣传,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转变 “等、靠、要” 观念,积极寻找宣传点(网站、报刊、媒体、微信、政务网等),宣传部通过QQ群、微信群,做到每周下发宣传报道重点预告1期,每月下发网评主题1期、约稿信息2期。

定期通报,确保完成采用任务。按照年初要求:各委、室(部)每周报送宣传报道不少于一条,第一次未完成任务的,宣传部将进行通报;第二次仍未完成任务,由分管领导对相应委、室(部)、办负责人谈话,两次以上未完成任务的,除在年底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外,宣传报道单项考核中再扣减0.1分。宣传部每周对机关内部稿件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半年和全年对全县各单位稿件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定额奖惩,确保结果运用到位。县纪委监察局所有考核对象的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在县纪委监察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予以相应的加扣分(超额完成纪检监察宣传采用任务分数,每超1分加0.2分,加分分值由宣传部提供,宣传报道加分不超过2分;未完成纪检监察宣传报道稿件撰写任务数的,差一条分别扣0.025分;未完成采用任务数的,差1分分别扣0.2分)。各镇(街道)、各园区、设纪委(纪检组)的县直各单位的考核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考核。年终,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1—5月,嵩明县纪委已在各类宣传媒体发表稿件324篇,其中中央级采用7篇,省级采用25篇,市纪委采用170篇。(嵩明县纪委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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