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1至5月党政纪立案审查18件21人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1 10:34:36
编辑:富民—李佳怡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开展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实践运用好 “四种形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5月,排查问题线索30件,开展谈话函询14件,立案审查18件21人。
注重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今年以来,县纪委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9次,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领导为全县纪检干部授课,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和省纪委贯彻《实施办法》。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专家辅导、专题讨论等方式,要求各级纪检干部学深学透《规则》,用《规则》指导监督执纪全过程,指导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为党员干部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注重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足、用好、用活经常性的监督执纪措施,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廉政谈话、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通报曝光、巡查、问责、组织处理等方式,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的实践和运用,抓实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使逾规矩者初露端倪就受到提醒教育,把苗头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使违纪者在“破纪”之初就止步,做到抓早抓小,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1至5月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5人,“第一种形态”谈话265人。
注重执纪审查安全,确保纪律审查文明安全。县纪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明确执纪审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把执纪审查安全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县纪委与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及相关案件查办部门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34份,严格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按照《规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尽量将谈话安排到县纪委谈话室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谈话室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制度,谈话中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被谈话对象留置过夜,做到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多年来,富民县未发生过执纪审查安全问题。
(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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