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既要“铁面”,更需“柔情”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1 10:01:28
编辑:五华—王永权
2013年4月,我任职街道纪工委书记。家人朋友说纪检干部不好当,是得罪人的工作,工作中要掌握好“分寸”。我明白,家人朋友是从关心我的角度出发,希望我能够“明哲保身”, 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分寸”的意思是对人不能过于苛刻,让人产生敌意,最终使自己受损。在工作中,我一直在思考“分寸”怎样把握,才能对得起组织的培养、群众的信任、家人的关心,又不放过违纪犯错的同志。实践中,我逐渐形成一条工作经验,就是既要“铁面”,更需“柔情”。既要拿出“铁”的纪律条文面对违纪人员,更需要循循善诱,用一颗柔软的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感化违纪人员,使得对方不要有抵触情绪,从内心接受纪律要求和处分,并在今后能够切实加以改正。
2015年7月,街道一名公务员因与家人闹矛盾,无心工作,连续旷工三天。当我找到本人谈话时,他认为对工作也没有造成多少影响,希望不要对他进行处分。此时,我跟他讲当的大环境,当前从严整治政务环境,建设廉洁的政治生态,各级各部门都抓的很严,遵守纪律不是儿戏,不能随便违犯。同时,我拿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与他一起对照他违反的条款及应当接受什么样的处分。同时,我对他说,如果不对他进行纪律处分,宽纵他的话,会导致“破窗效应”。单位就会无组织无纪律,导致很多工作无法开展,最终损害的还是大家共同的利益。我用平和的心态、关心的角度,对他说,今后工作上要认真履职,干得出色,也要和家人处理好关系,家庭和睦才幸福。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有“温度”的语言,最终他直面错误,接受街道给予行政记过的处分,并表示今后不会再违纪,也感谢组织上给他机会反思,改正错误,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2016年9月,得知辖区内的一名党员,因口角纠纷引发打架斗殴导致他人死亡,最终被法院判刑。开展纪律审查时,我和一同调查处理的纪检专干都有担忧。但我想,我们要做的是想办法引导他向上向善。本着党纪处分不是目的,开导挽救方为目标的宗旨,我们到监狱找到他本人进行了沟通。通过对话了解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亲人朋友都已经不理他了,也没有人来探监。他感觉很悲凉。我对他说,只要能够面对曾经犯下的错误,认真反省,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有机会从头再来。经过沟通谈心,他留下了眼泪。懊悔的同时,他说:“没有想到,对我一个犯这么大错误的人,你们还会这么认真的开导。我今后一定努力改造重新做人。”最终,他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字认可了他所犯的错误,接受党纪处分。
近四年的纪检工作让我感触颇多。纪检人不仅要担负起捍卫党章党规党纪的责任,更要架起一座党组织与被处分对象之间的温暖桥梁。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教育人、警醒人、帮助人。党纪是铁的,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但纪检人应当以可爱可亲的面孔,寓情于理。这就需要在纪律审查过程中,“铁面柔情”的认真思考,耐心细致,不可简单粗暴,从帮助人的角度出发,用关心、平和的心态,取得党员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政治生态。(五华区普吉街道纪工委 王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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