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卫计局:常态化监督商业贿赂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6-01 09:49:49

编辑:宜良—石雪萍

昆明市宜良县针对卫生医疗系统长期潜在的医生开“大处方”进行药品提成,医院领导、科室领导、采购人员在药品购销环节拿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宜良县卫计局纪委将系统内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用药量及库存量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2017年2月底,对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1至12月采购量、用药量、库存量排名前50位的药品;对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中心2016年1至12月采购量、用药量、库存量排名前30位的药品;7个乡镇卫生院2016年1至12月采购量、用药量、库存量排名前10位的药品进行了自检自查。通过对排名表上药品的采购量、用药量比对,根据医院规模、重点服务人群等因素预留合理库存量,从而研判出该医院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是否可能存在腐败问题。

对此次检查中发现,北古城镇中心卫生院大剂量采购济南利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九乡卫生院大剂量采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涉嫌“烂用激素”。对此,及时通报卫生计生局主管科室,责成局医改办及医政科进行调查,并将相关情况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对药品购销领域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掌握本单位药品购销及库存情况,对医务人员和采购人员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商业赂贿问题,做到发现早、发现小;也有利于卫生计生局纪委灵活动态的掌握医院药品购销环节存在的商业贿赂风险;也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烂用抗生素”、“烂用激素”等用药管理上提供了数据支撑。

加强对药品购销领域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降低腐败机率成效明显。因此,县卫生计生局纪委将此项工作形成制度,由不定期检查,转变为每季度一查。借此项制度的落实,在系统内形成由“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他律氛围,向“不会贪”的自律氛围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徐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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