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严明巡察纪律 强化自我规范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27 14:05:59

编辑:嵩明—王瑞华

巡察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巡察干部可能会成为社会议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腐败分子“围猎”重点。嵩明县注重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确保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巡察组“五规范”。包括巡察组体制、工作原则、巡察运行规定、巡察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巡察组工作提供了工作依据和制度规矩,确保巡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规定巡察人员“五禁止”。从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利用巡察便利谋利、进驻巡察工作管控作出明确纪律要求。“五规范”“五禁止”简洁明了,制作成卡片,方便随身系带、方便学习掌握。

编制《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准备、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并配套相应格式文本,以便巡察人员认真把握巡察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巡察范围、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时间和工作要求,随时可做到边巡边学、边学边实践,既体符合地方实际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又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制作《嵩明县常规巡察工作流程图》,明确巡察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目标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除提供给巡察干部作为学习、工作的引导工具,还提供给被巡察单位,方便对巡察组及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制作《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作为巡察干部的专用工作笔记本,记录巡察干部每日工作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线索、进展情况、处理结果、工作体会等。领用、移交严格按照《嵩明县巡察组专用笔记本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在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巡察专用工作笔记本完整无缺作为巡察工作资料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交巡察办存档,巡察干部片纸不留,工作秘密做到零持有。 (县委巡察办 杨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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