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纪委抓好四项举措 立案审查人数同比增长26.9%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25 15:13:14

编辑:官渡—杜若珊

2016年,官渡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化“三转”要求,突出纪律审查主业,聚焦中心任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10件,立案审查31件33人,立案数同比增长19.2%,立案审查人数同比增长26.9%。

把握力度节奏,突出惩治重点。保持纪律审查工作的高压态势,做到“四个并重”: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审查与严重违纪违法的审查并重,在审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审查违纪与审查违法并重,查办大案要案与查办基层腐败问题并重,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与提高执纪审查能力并重。突出惩治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仍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

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抓早抓小。主动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抓早抓小、治病救人。2016年3月,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官渡区纪委  官渡区监察局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对“反映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了结问题线索85件,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7.3%,对22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对反映失实的35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红红脸、出出汗”逐步成为常态。

规范纪律审查行为,提高纪律审查效果。官渡区纪委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安全和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谈话室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纪律审查谈话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的检查,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建立台帐、层层把关审批等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办案、文明办案。

加强反腐协作,形成纪律审查合力。认真履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信息反馈。完善重要案件及问题线索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加强信息共享。2016年,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成员单位共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违纪违法线索及重要案件查处情况20件次。通过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查办腐败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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