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纪检监察系统 案件质量考评工作三步走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9 16:21:4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提升我县各级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近期,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正在通过三步走的形式组织开展2017年度案件质量考评工作。

第一步,建立评查机制。结合纪检办案工作实际,由案审室牵头制定了《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2017年度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对案件质量考评的主体、内容、依据、标准、评查结果的处理和应用作出详细规定。把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质量考评有机结合,专门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各办案业务科室的负责同志组成,使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由抽样评估向常态化评估转变。

第二步,规范考评过程。案件质量考评工作由案审室牵头组织开展,审查今年上半年全县各单位和部门在已办结违纪案件执行“24字方针”的情况,着重看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为确保评查的独立、中立,评查人员不得评查本部门办理的案件,要本着严格执法、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评查意见。对于不能确定的问题报评查组长决定,评查组长认为需要评查小组讨论决定的,可以组织评查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于评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检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院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和标准的,评查人员要认真准确描述,做到表述客观、依据充分,具有说服力和可追溯性,保证评查的有效性。

第三步,落实评查效果。在考评工作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考评小组评析报告汇总后梳理形成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总结报告,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在全县范围内对本轮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嵩明县纪委 苏丹)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