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措并举”促执纪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9 15:30:06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紧抓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县执纪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两个责任”不断落实。坚持以考促建,进一步修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继续深化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向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了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帐和执纪审查问题台帐,形成“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分析排查机制,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同时,开展县纪委书记同29名县级领导谈话工作,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干部作风不断改进。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嵩纪通〔2017〕9号),将责任分解细化,成立了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涉及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昆明市文明城市创建、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非煤矿山关停等18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由每个检查组专门围绕3-4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2017年以来,共查找“不作为、乱作为”问题9个,问责干部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上报监督检查问题专报1期。

持续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得到整治。今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期间,我县均认真组成检查组,对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用车保障、公务接待、执行津补贴规定,各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上班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我县辖区内的企业,围绕涉企服务部门是否有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审批权、市场监管权,在群众或企业办事时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截至目前,共成立16个检查组,开展检查4次,检查单位62个,发现问题23个,督促整改问题13个,移交线索10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5份、整改通知书2份,情况通报1份,函询通知书1份,开展纠错诫勉谈话3次。(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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