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至4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2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8 16:23:53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努力打造“清风昆明”。

“治病树” ,抓早抓小常提醒。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578人,占76%,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拔烂树” ,严惩腐败常紧抓。突出执纪特点,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发现违纪问题、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把违反“六大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的重点,把“三类人”作为主要审查对象,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和处理违纪行为。今年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78人,占处分人数的10%,;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50人,占7%,;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机关56人,占7%,“四种形态” 运用成效初步显现。

“护森林”,纪律规矩常教育。建成全国首家纪律教育基地,2万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廉政文化元素融入地铁建设,建成以“清风昆明”为主题的“市级行政中心·清风站”。改版升级昆明市党风廉政网,充分利用好“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掌上春城APP、昆明信息港等互联网资源,编印《话说党纪》、《图解党纪》宣传资料,在昆明日报开设《学思讲谈》专栏,教育引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张媛媛、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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