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严管“微权力”遏制“微腐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6 10:56:19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管“微权力”,遏制“微腐败”,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实际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抓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实行村财托管、村社干部“两公开一承诺”制度,由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中心统一管理村级财务,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切断村书记、主任插手、操纵村内重大事项的渠道。
抓监督,筑牢监督执纪防线。全县93个村(居)委会均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主任1名、委员2名,编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流程等进行了规范。目前,共有村(居)务监督委员279人,对村组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廉洁履职进行贴身监督。
抓惩处,严查基层“微腐败”。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精准定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问题,精准识别“微腐败”,重点查处和纠正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件,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6件,查处“微腐败”问题2件2 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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