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学习贯彻《工作规则》 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5 23:27:44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作为提升业务素质、规范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拓展平台,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固定学习日”“纪检课堂”,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句仔细研读,认真深入领会其内涵实质,开展深入学习讨论,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利用“晋宁纪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进行解读,对《规则规则》和《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转发,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
边学边查,推进落实落细。认真对照《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梳理在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晋宁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手册》,加强内部管理,把《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细化到请示报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具体工作中去,严格工作规程,确保监督执纪工作与《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各项规定相一致。
严格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监督检查压实责任,促进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规范监督执纪行为,切实增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工作规则》和《实施办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拓宽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在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失职失责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努力锻造一支业务过强、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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