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强化村级民主决策管理 抓实农村“四议两公开”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2 18:03:24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0年6月, 中共晋宁县委组织部、晋宁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在村(社区)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通知》对推行“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意义、内容和程序、保障措施作出了详细的阐述和界定,标志着我区村级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了一个规范化的轨道。“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取得了十分重要的成果,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工作,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晋宁区不断探索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一、 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村组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四议两公开”程序复杂,耗时费力,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简化工作程序,榆次同时,乡(镇、街道)对村级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指导、督促检查也不够。
(二)程序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受农村党员人数多、农忙、外出务工人员多等因素影响,有的村组在重大事项决策时未严格按照党组织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有的“先斩后奏”,先做事情,后补程序,有的“重四议轻两公开”。
(三)村监委会同级监督不到位。少数村监委会对村“两委”决策事项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能主动发现在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也不敢大胆提出、大胆纠正。
(四)村民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受村民代表文化水平、个人能力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影响,有的村民代表对与本人关系不大的事项,关心、重视不够,不发表任何意见或者仅站在自己的角度发表意见,影响“四议”结果。
二、晋宁区在“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
(一)高位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印发了《关于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下设办公室在纪委。组织召开了村级“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区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督促和指导,组织、民政部门加强对村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农业部门加强对村组“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各单位、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抓好落实。
(二)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将用2017年一年的时间,完成全区所有村(社区)、小组“四议两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验收工作,实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区所有村(社区)、小组的全覆盖。为循序渐进推进规范化监督管理达标工作,区委结合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达标计划,2017年一季度完成村(社区)总数的20%,二季度完成村(社区)总数的80%,三季度达到100%。
(三)抓住重点,严格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决策内容是否明确合法、议事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事项档案资料是否完善规范三个方面。决策内容方面重点监督“四议两公开”工作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省、市、区的工作要求,是否符合村(社区)、村组发展实际需要,是否符合群众意愿;决策程序方面,重点关注涉及村级重大事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是否严格按照党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做到重大事项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决策事项档案资料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等事项做详细记录,是否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一事一卷和做好痕迹管理工作工作。目前,由区纪委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已对第一批达标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
(四)动态管理,注重结果运用。对所有通过达标考核验收的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如出现党务、村务、财务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涉及村级发展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或未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的;申报及复核时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村(社区)合格资格,被取消合格资格的村(社区)在次年一月份必须按照考核验收标准重新完成达标管理工作。同时,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进行严格考核奖惩;把此项工作与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相结合,将执行落实情况列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村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的村组干部,启动问责程序。
三、当前取得的成效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在全区范围内的创建实施,组织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村民代表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取得党员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从根本上改变了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稀里糊涂,对上级政策不清楚、不知晓的情况。在第一批达标单位考核验收中,通过走村入户就村级事务知晓率对村民进行调查了解,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晓率、对村组干部的满意率较开展规范化监督管理达标工作之前有明显提升。
(二)村组干部认识不断提高。通过学习宣传及抓工作落实,基层村组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不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的危害性认识进一步提升,明白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把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的事情交由党员群众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让党员群众干自己想干的事,有利于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既保证了党的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改善了干群关系,也是对村组干部的保护,保证让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村组干部,干好事、不出事,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程序执行逐步规范。通过对“四议两公开”规范化监督管理达标单位有步骤、分批次的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每一批次达标单位在工作中的存在的不足和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各达标单位及时做好整改,推进下一批次达标单位取长补短,避免出现同样的问题和不足,逐步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程序措施,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过程清楚、程序规范、结果公开,党员群众主动参与、知晓村级事务,有效地减少了群众对农村基层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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