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委扛牢主体责任 用好“五字诀”抓实巡察工作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1 12:17:39
编辑:呈贡—郭春华
近年来,呈贡区委紧跟中央巡视工作部署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在“精、实、准、强、严”上下功夫,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利剑”作用初显。
做到一个“精”字。一是精心组织谋划巡察工作。区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讨论研究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时间、巡察对象、巡察内容等;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能力和素质。二是精选巡察工作人员。区委十分注重巡察工作人才队伍储备,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从全区人大、纪检、组织、政法和财务、审计、税务等部门,精选一批党性强、作风硬、业务精、肯吃苦的同志参加巡察工作,组建39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巡察工作干部队伍。三是精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定位。区委及时制定出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坚定政治方向,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
重在一个“实”字。一是巡察工作出实招。区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磨砺利剑、剑拔弩张,授权各巡察组充分运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抽查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方式,真巡实察、边巡边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两轮巡察发现问题108个、问题线索12条,挽回经济损失32万多元,督促被巡察单位补缴补扣各类资金9万多元,巡察利剑作用初显。二是巡察工作重实际。区委各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突出巡察重点,突出发现问题,注重巡察经验交流,注重提升巡察质量,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巡察工作言实情。区委各巡察组将巡察工作中发现被巡察单位的问题,认真汇总、仔细梳理,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遮不掩、见人见事,将问题全面、客观地反映在巡察报告里,便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五人小组”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问题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把握一个“准”字。一是瞄准巡察工作的指向。区委明确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开展巡察工作。二是找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区委各巡察组通过采取“把脉问诊”和“政治体检”,找准、找全、找实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开出“药方”,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区委首轮巡察后,开出了首张巡察“诊断书”。三是定准巡察工作的思想和行动。以“四个意识”作为巡察工作的思想和行动坐标,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巡视工作的战略部署,紧跟步伐,持续发力,始终保持政治方向不偏移,不断推动区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体现一个“强”字。一是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委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对巡察工作保障的统筹协调,对巡察工作人员吃、住、行等进行合理安排,并向区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发送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函,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区委巡察办和区委各巡察组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工作,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全区被巡察单位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通过巡察,有力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和发展呈贡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一个“严”字。一是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区委在职责定位上始终立足政治巡察这个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着重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在政治要求上牢牢抓住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走样,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积极认真地开展巡察工作。二是严守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工作人员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严守政治、工作、廉洁和保密等纪律,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不越线、不出格,不向被巡察单位泄露巡察工作内容,不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严肃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研究办理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或组织处理意见,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作用,为建设世界春城花都、现代科创新城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呈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