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四步走”开展“吃空饷” 专项整治督查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1 08:54:06
编辑:盘龙—孟庆毅
日前,盘龙区在前期自检自查和集中审查的基础上,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分别牵头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坚持实事求是、立查立改原则,深入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明确督查范围,解决“督查什么”的问题。明确把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实名制管理以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部门、各单位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公示情况等四种内容作为督查范围。尤其把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机构层级较多的单位或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丰富督查方式,解决“如何督查”的问题。采取“听、查、核、访”“四步走”方式稳步推进。听取汇报。深入到各单位,通过开展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听取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专题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工资发放公示情况、承诺书及“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查看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公示情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等,受理群众举报、查处、反馈等情况。核查岗位。对照《机构编制手册》、考勤表、工资发放明细表核查具体岗位人员及在岗情况,确保实际人员、编制人员和工资领取人员三者一致。走访谈话。随机走访单位工作人员,抽查了解本单位人员情况、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吃空饷”的现象。
严格督查纪律,解决“督查实效”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督查期间,若省、市督查组所选督查点与区督查组检查对象重合,则省、市督查组一并检查,不再重复督查。(盘龙区纪委孟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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