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正风肃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23:22:4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找准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
畅通举报渠道。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构建“来信、来访、互联网、电话、微信+短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把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和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举报电话捆绑使用;扎实开展常委班子领导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因案回访等工作;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今年1月-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103件,其中,来信69件、来访15件、来电9件、网络举报10件。领导接访下访10余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9件次。
强化监督检查。抓时间节点,每逢节假日,由县监察局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酒店、超市、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倒查发票等方式,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聘请18名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随时随地明察暗访,编织起纠“四风”的监督网络。今年,先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加大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5件,结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针对基层办案愿望不强、能力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全面落实办案协作县制度,将全县7镇(街道)、园区、16个部门划分为7个办案协作区,实行镇(街道)、园区、部门互相搭配、优势互补,分别由一名县纪委监察局领导负责联系,督促指导镇(街道)、园区、部门办信办案,目前已启动协作县办理14件。同时,严格实行查办案件月通报、季讲评制度,明确规定半年没有案件的,对纪委书记进行警示提醒。今年3月,县纪委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案件”的2个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夯实了责任、传导了压力。
严肃问责问效。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规定凡出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行为;疏于教育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本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顶风违纪、“四风”反弹等突出问题的,坚决追责问责。今年,先后两次对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滞后的三镇一街道进行了约谈;上半年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最后三名的部门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嵩明县纪委 李绍荣、段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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