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1至4月谈话函询42人次区管干部23人次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22:22:43
编辑:五华—王永权
五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大力营造抓早抓小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至4月实施谈话函询42人次。谈话函询对象当中,区管干部23人次,普通干部19人次。
以上率下,夯实主体责任。注重加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践行“四种形态”意识,发挥“以上率下”引领作用,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参与谈话函询比例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问题线索以及被谈话人的不同岗位、级别,开展不同主体的谈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级分管领导主动对负责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进一步改变过去监督部门唱“独角戏”、主体部门当“甩手掌柜”的现象。今年1至4月,区纪委常委从履行领导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对23个区属部门和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约谈提醒;对20名新提拔和交流的区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及时规范,建立健全制度。为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五华区制定实施《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五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区各级党组织是责任主体;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工)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都负主体责任;组织调整的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主体责任;对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和问责处理及党纪轻处分,纪(工)委、纪检组负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班子成员,人人都是“四种形态”的实践者、示范者、推动者。为提升谈话函询的有效性、针对性,制定出台《五华区纪委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谈话函询范围、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推动谈话函询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将党员干部“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纳入谈话函询范畴,《办法》还明确了谈话函询的办理方式、工作流程及责任追究。通过实用、管用的制度,真正实现了对问题线索党员干部的及时处置,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拉紧红线,及时提醒纠偏。
严格落实,促进深入实践。坚持抓早抓小,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促进“四种形态”的深入运用实践。问题发现方面,把监督“探头”前移,延伸触角,通过廉情分析、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建了由109名各界人士构成的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着重发现和处理违反工作纪律、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在运用范围方面,结合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谈话函询力度。在落实措施方面,对谈话函询“零开展”的相关进行点名通报,并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今年1至4月,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谈话函询工作,谈话函询“零开展”部门由去年的10家缩减为0,实现了谈话函询100%全覆盖。
加强监督,强化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强谈话函询结果运用,通过加强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把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增强获得感。同时明确对运用“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塞责、走过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四种形态”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对5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工委书记进行责任追究。(五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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