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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纪委扎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22:03:26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确保区级各责任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近日,区纪委印发了《关于对区级各责任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工作方案》,组成6个督查组,对区级各单位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明确督查标准。督查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测评体系、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督查督办标准、晋宁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围绕材料申报、实地测评、问卷调查三板块内容,按照“五查五看”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区级各责任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和各单位自身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细化督查任务。督查工作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督查组主动与被督查单位联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根据被督查单位工作任务情况,细化督查组每一名成员的督查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完善问题清单,对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处理。

严格责任追究。将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列入今年“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对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出现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影响创建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有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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