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两个“创文”工作纪律文件精神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21:51:57
编辑:五华—王永权
5月9日,五华区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市级责任单位“创文”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市纪委监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组共发现市级部门“创文”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工作方案不具操作性等问题98个,通报典型问题12个,提出整改意见117条,督促整改落实问题48个,约谈诫勉6人,力度大、问题清、责任明,通报及时,聚焦“创文”工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整改时限,对创文工作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形成了强大震慑。创建文明城市任务重,公务活动多,《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在“创文”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对从严规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遵守财经纪律,控制会议活动,加强内务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在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研究市级“创文”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内容,对五华区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依次进行对照查找,结合前期督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按照《五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该约谈提醒的尽快进行,该通报的典型问题绝不掩盖,该问责的决不手软;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对各单位在“创文”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和严守纪律规矩两不误;对在“创文”中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组织和个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应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各单位创建责任落实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为创建成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五华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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