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环保局“清单式”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7 14:38:29
编辑:盘龙—孟庆毅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盘龙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制定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对局党组的议事决策原则、范围、形式、程序及督促检查等方面做了科学、全面、细致和明确的规定。
明确议事范围,解决“议什么”的问题。对党组议事规则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清单式”明确列出党组议事的内容目录,明确规定有关全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决定,有效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规范操作程序,解决“怎么议”的问题。以程序的规范助力党组议事的质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明确要求强化集体领导意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充分协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有效推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严明纪律要求,解决“议事后”的问题。维护党组集体领导权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党组会议一经形成决定,党组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同时按照分工负责具体事项的督办检查,自觉接受党组书记的督促检查,并及时跟踪决议办理执行情况,确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盘龙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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