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别让侥幸心理作怪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4 18:12:10
编辑:西山—辛玲
“作为单位一把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作怪,想当然认为是本单位的建设项目,就可以随意进行施工,从而越过了党纪的底线,犯了严重的错误,真是后悔莫及,今后我将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决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西山区社保局局长苏余晖在被区纪委谈话时惭愧地说道。
2016年9月,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局长苏余晖,在对区社会保险局办公用房进行改造修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按照重大项目实施程序向上级和相关部门审批报备就开工装修。在未成立采购询价小组的情况下,将社会保险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分成二楼17万余元,三楼9万余元,以自行询价的方式交由其初中同学开办的装饰公司施工。近日,西山区纪委已对此事立案审查。
“你是否知道今天谈话的目的?”西山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姚江辉一坐下来就立马问道。
“我知道,单位的办公用房修缮改造工程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走审批程序,不经集体讨论,盲目的进行项目施工,以致出现重大问题。”苏余晖红着脸说道。
“作为单位主要领导,难道不知道党章中明确规定凡属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姚主任严肃地说道。
“主任,我糊涂啊,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自以为是地认为这个工程体量不大,但报批程序繁琐,觉得没必要进行集体讨论,就自作主张地把工程包给初中同学。这次错误教训惨痛,已经被区纪委立案审查,受处分是早晚的事。今后我一定认真执行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时刻绷紧 ‘组织纪律’这根弦,遇到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绝不 ‘一个人说了算’。”苏余晖说道。
源澄而流清,源浑而流浊。领导干部如果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不充分发扬民主,将制度的刚性约束让位于人情,将纪律的硬性要求让位于做事“便利",就会无所顾忌,任性妄为,违规违纪的事就会出现。党员干部尤其是单位一把手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自己只是党组织中一员,认识到“一言堂”要不得,个人说了也不算,更不能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要从自身做起,时刻加强党性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才能确保单位上下通畅、充满活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刘颖 第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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