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纠正“四风”工作开展调研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3 17:11: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总结提炼实践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调研组,围绕嵩明县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不足和困难、对策和建议开展调研活动。

从2017年4月18日起,专项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嵩阳街道、杨林镇、县公安局等9家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首先听取各单位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参会人员轮流进行交流发言,调研组发放调查问卷,对被调研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诉求等进一步收集汇总。
截止目前,已有9家单位60名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此项调研活动。同时,调研组针对不同单位、年龄、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的干部职工,共发出调查问卷60份,涉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4方面,收集意见建议15条,查摆问题10条,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15条。
“县纪委监察局要以‘抓调研’、‘解难题’、‘促创新’为目标,通过加强纪检监察课题调研和理论研究,不断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按照工作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完成共15个调研课题(3个带队调研课题,12个自主调研课题)的研究,形成高质量课题调研报告。县纪委将成立课题评审小组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定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嵩明县纪委王艺蓉、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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