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深入践行“四种形态”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02 16:24:17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着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党规党纪约束每一名党员,及时匡正越轨、出界行为,最大限度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教育宣传,打好“预防针”。举办“机关业务讲堂”,开展“领导干部培训日”活动,组织全县近2000余人次党员领导干部聆听。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利用廉政党课、宣讲团等紧贴中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最新部署,围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在全县举办解读辅导20余场。把党风党纪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党校等开展主题宣讲6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人次。精心打造集案例展示、警示教育、廉政典故等于一体的警示教育基地3个,结合近期查处案件对展示内容及时更新,并开设数字化、多媒体、互动式展厅,增强教育效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县1500人次党员干部 “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
约谈提醒,强化“治未病”。在抓早抓小上下真功夫,制定出台《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为全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提供了依据和规范,在县纪委、16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93个村(社区)建立了115个廉政谈话室,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提醒教育,把“红灯”亮在“越轨”前。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干部332人次,其中,开展提醒谈话298人次、开展谈话函询25件29。
监督执纪,突出“治病人”。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审查重点上从“紧盯违法”向“紧盯违纪”转变、审查方式上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转变、惩处手段上从“单一从重”向“多种综合”转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有效防止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提醒谈话298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35人次。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的同时,对后三种形态也毫不放松。1至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党政纪立案13件,办结6件,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人,党纪重处分、做出重大职务调整2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赵俊良)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