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9 00:42:14
编辑:富民—李佳怡
4月27日下午,富民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同志的讲话精神,研究安排,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全县执纪审查工作。
加大学习贯彻力度。“五一”节后,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市纪委座谈会精神,按照座谈会要求,严格对照《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2017年1至3月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带队,对各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19个纪(工)委、纪检组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情况,不断重申审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必要性,反复强调谈话前、谈话过程中、谈话后应注意的事项和必要的工作措施。要求县城所在地的永定、大营两个街道纪工委和县直各纪委、纪检组所办的立案件,从初核开始一律使用县纪委谈话室进行谈话,边远乡镇的立案件,谈话时使用镇政府一楼的办公室或就近的村委会一楼办公室,消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避免安全事故。
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继3月份的线索排查后,5月份再开展一次问题线索排查,重点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和县森林公安局等执法办案单位,就贯彻落实好《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交换意见。要求上述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文书及时将查办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案件信息移送县纪委,便于县纪委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不得出现党员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包括拘役)后还带着党籍的现象。同时,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作为乱作为、办公经费开支等情况的督察检查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在今年二季度内,5镇2街道必须有自办立案件。
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督促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统筹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分期分批安排各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执纪审查部门跟班学习业务,亲身参与执纪审查工作,边学边干,以工带训,积累执纪审查经验,提高执纪审查水平。(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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