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突出三个重点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7 18:50:44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以健全制度为先导,扎实落实各项措施。健全3个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工作。一是公开承诺制度:全区各部门(单位)按专项整治的8项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由各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按规定步骤开展治理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治理措施,数据上报真实、准确等内容进行公开承诺,接受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二是受理举报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快查严处、违纪必究。三是问题曝光制度。加大对“小金库”问题公开曝光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对查实有“小金库”问题且拒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结果实名公开曝光,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运用,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以条块结合为着力点,确保整治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部位和重点事开展专项整治,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91家独立核算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62家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4家事业单位民政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林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水务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14家卫生医疗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区国资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区6家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以严肃纪律为要求,突出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关要求,严明纪律,明确时间节点,2017年4月15日前,凡设有“小金库”的单位,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同级财政指定帐户,均视为主动自查自纠,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2017年4月15日后,凡被检查组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将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盘龙区纪委谭丹丹)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