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举措”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 纪律检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7 12:34:16
编辑:嵩明—王瑞华
坚持“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原则,切实查清问题,重拳出击,扎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梳理问题清单。每个月初,由县专治办根据主责部门自查情况、主管部门监管情况、各级巡视、巡察情况、县委政府督查情况、以及网络舆情、信访、审计、纪律审查、日常检查等渠道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列出问题清单。2017年1季度,县专治办共围绕环境保护、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金库”治理、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非煤矿山关停等17项内容梳理存在问题42个提供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
带着问题核查。检查组参照县专治办提供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并着力发现新问题,增强再监督再检查的实效。截至目前,共成立15个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7次,检查单位43个,发现问题13个。
盯住问题整改。对专项纪律检查核实的问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有关涉嫌违规违纪违法,以及责任缺失造成不良影响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其他问题要及时向主责单位反馈,并由主责单位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相关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由检查组监督落实并评定是否通过。一季度,共督促整改问题7个,移交线索6条。
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现和查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警示作用。截至目前,共处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4件5人,给予通报问责4人,诫勉问责1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嵩明县纪委 袁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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