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扶贫贪官有机可乘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7 11:29:31
编辑:富民—李佳怡
2016年,中央纪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通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重庆市丰都县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等9起典型案例。(南方日报)
2017年3月以来,中央纪委按照七次全会的部署,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继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发放手机补助等问题”等8起典型案例。(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古语有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各地各部门三令五申的反复强调严明专项扶贫资金纪律要求,旨在推行廉洁扶贫,整饬扶贫腐败,保障扶贫资金落到实处。然而,一些腐败分子丧失党性,不听忠告、不鉴镜反省,常常试探风气、独断治党新气,挑衅法律底线、触碰党纪红线,喜欢做热锅上的蚂蚁,乐于把腐败黑手伸进扶贫资金,最终沦为党纪法规惩处的“阶下囚”。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这表明,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严明纪律要求。
当前,全国上下正紧锣密鼓的开展脱贫攻坚,全力决战决胜小康,各级党组织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适时开展谈话提醒,打好“预防针”,亮起红灯,让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使心怀贪念的干部踩住刹车,保持廉洁本色。各级巡视组应敢于拿起“探照灯”,瞄准巡视方向,对扶贫资金分配、流向、使用情况巡根问底,对资金使用不明的应深入查明,顺藤摸瓜纠出腐败分子,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惩处,让从严治党风气成为常态,保持良好政治生态。各级纪委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腐败零容忍,坚决拍死苍蝇、打掉老虎,并加强反面典型宣传,造声势、强震慑,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各级扶贫办应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农村黑板报、社区公示栏等载体,广泛公示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计划安排及扶贫项目具体情况,并将上下级电话一并公示,让社会各界人士对账监督,确保扶贫资金透明使用。(张 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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