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四抓”提升乡镇纪律审查工作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6 19:20:26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督促乡镇纪委抓主业履主责,紧抓培训、交办、指导、督办、4个环节,切实提升乡镇办案水平和质量。
抓学习培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通过开展“基层纪检干部培训日”、纪律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纪乡镇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同时,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通过实践锻炼,使乡镇纪检干部较快熟悉掌握谈话技巧、笔录制作、收集证据等业务,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纪律审查工作水平。一季度,共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3次,抽调3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
抓线索交办,提升问题线索移送质量。对信访举报、巡察移交、上级交办、公检法审计部门移送等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分析,对具备核查条件、成案率较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交给所在乡镇纪委进行初核、处理。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向乡镇纪委交办问题线索29件,经乡镇纪委初核、立案6件。
抓业务指导,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设立3个协作指导组,负责所在协作区内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梳理问题线索,寻找案源。对乡镇纪委查处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复杂案件派员指导,协调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质量检查和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县纪委对乡镇纪委6件自办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协作指导组对其中的3件自办件进行了督促指导。
抓督促办理,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效率。修订《寻甸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一督促、一排名制度,督促乡镇纪委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立案。2017年以来,寻甸县纪委主要领导对纪律审查工作相对落后2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寻甸县纪委 马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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