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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考试的“误解”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4 14:47:12

编辑:西山—辛玲

有一天,我在碧鸡广场散步时,遇见到区审计局吴书记,他走路很急,还是那风风火火的样子,这不禁让我想起去年6月份的一件事。

2016年,按照中央、省和市纪委的要求,西山区为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效果,6月中旬,西山区纪委组织各街道、区属部门的党员干部分层次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

“王部长,您是什么意思?”走进来一个人大声责问我。

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吴书记,看他满脸的埋怨和火气,让我摸不着头脑。

“吴书记,您有什么事?”我顺手倒了一杯茶给吴书记。

“无事不登三宝殿,我对您有意见!”吴书记兴师问罪的样子。

“您先消消气,有什么意见可以商量嘛。”

“为什么你们组织别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考试,而我们单位到现在还没有得到通知,单位上好多党员干部问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我们就不是……?”

原来是这样,我松了一口气。

“您不要急,先听我解释。”

“您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

“我们这次组织考试,是分层次安排的,第一批是由我们区纪委集中组织各街道及区属有纪检监察组织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考试,其他的党员干部和社区负责人由各街道、区属部门自行组织考试。”我耐心解释。

“你们这年初就下发了通知,要求我们好好学习《准则》《条例》,我们已经集中组织了多次学习,考试可难不倒他们呢,那现在我们单位的党员干部怎么考试?”

“区审计系统,到时候由你们自己组织考试,我们会跟踪督查。”

“这样啊,单位没有纪检监察组织就是低人一等,我们也要成立自己的纪检监察组织,方便工作。”吴书记有些失落。

“有这想法很好,成立纪检监察组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你们可以创造条件,按程序报批”。

“看样子是我错怪您了,对不起。”吴书记有点不好意思。

 ……

虽然是一次“误解”,但是我心里一阵欣慰,自全面从严治党以来,西山区各单位“一把手”对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越来越强,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学习积极性空前高涨。

(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王银行 段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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