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亮出“红黄牌” 督办信访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4 14:45: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嵩明县纪委认真梳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受理水平和办理效率,工作中亮出“红黄牌”,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截至目前,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6件次,业务范围内信访件64件次,业务范围外2件次,已办结28件,正在办理38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分析研判,严把线索关。嵩明县纪委每月分析研判信访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信访举报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对信访举报件在接收、录入、分流、转办等各环节进行核查,整理归档,对重、特、大、联名访、重复访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研判处置情况进行再审核,对收到的信访件在规定时限内登记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写《信访拟办单》呈送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示,做到当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全覆盖,零暂存,不积压”。

亮红黄牌,督办信访件。严格按照信访举报“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要求,强化监督,严格信访件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对超期未办结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按照《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要求,对办理信访件即将到期的信访件,提醒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对办理信访件排名靠后并出现超期的单位和部门,约谈该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亮“黄牌”督办;对办理信访件不力,腐败现象没有消除,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长期没有办结的,对该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问责追责,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亮“红牌督办”。目前,共开展了提醒谈话5次,共对正在办理的38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跟踪督办,有效确保了每件信访件在时限内完成。

销号管理,提升满意度。对于办理了结的信访举报件,信访部门实行销号管理,分别由承办部门、承办人进行签字背书,由对口联系纪检室一次性审核,分管领导二次审核,业务分管领导三次审核签字,确保了每个信访件准确、合法,在做好销号管理的同时,特别注意梳理侵害群众利益和投票选举中的违纪问题线索,重点关注扶贫领域相关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群众,听取群众意见,获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举报的效应,增强了群众对党对政府的信任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嵩明县纪委 毛丽凯、汪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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