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四力齐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1 00:54:3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聚焦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舆论、扩大对外宣传三项职能,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弘扬风清气正的社会正能量,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宣传稿件量化计分标准(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细化县纪委各委室、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园区纪工委,县级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任务数。
定期统计通报。县纪委宣传部确定专人对党风廉政宣传报道、网络评论、舆情信息等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通报直接发给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纪,县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发给县纪委各室和各派出纪工委负责人。
开展季度约谈。根据每季度排名情况通报,对不按时或者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约谈提醒责任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对年度量化排名考核在本系统后3名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责任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今年一季度,县纪委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排名靠后的18家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严格考核评价。把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县纪委机关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未完成任务的,将取消本室、本纪工委及其工作人员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乡镇(街道)纪(工)委,各园区纪工委,县级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未完成任务的,将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按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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