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用机制促担当 改革创新添保障
来源于:晋宁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0 17:18:54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7年4月17日,晋宁区组织召开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对由区纪委牵头草拟的《晋宁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第四轮讨论。
“要是早有这个制度就好了”“以后我们在推动改革中就不会顾虑重重了”“工作程序的时限最好再缩短一些”……与会人员踊跃的发言,反映出我区干部过去在干事创业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对今后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此次晋宁区拟出台的《昆明市晋宁区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正面鼓励、宽容失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偏差,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别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改革创新,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促进改革发展、敢于担责免责的有力措施。
在晋宁撤县设区开局之年,要逐步实现脱贫奔康、率先振兴发展这一目标,干部的创新意识就要更强,要更加敢为人先、大胆干事。在全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既划定了纪律规矩“红线”,又划出了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尽可能的宽容干部在推动改革创新、履职尽职中的失误和偏差。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这也将在最大程度上引导和推动广大干部坚定信念、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干净创业,确保全区的经济建设和制度建设平稳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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