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证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20 10:03:42

编辑:石林—陈云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石林县围绕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树立理想信念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不仅鼓起了群众的钱袋子,也温暖了群众的心窝子。

抓责任 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石林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村党总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县纪检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述廉述责、约谈提醒等制度。2017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共立案11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6件,查处“微腐败”问题2件2 人。

抓制度 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为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石林以脱贫攻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县93个村(社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农村“三资”实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公开一承诺”,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农村“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党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定《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村务公开目录》,对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规范。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三十条》等制度,加强基层作风建设。

抓惩处 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对于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石林纪委坚决祭出问责重器,把“板子”不折不扣打到责任人身上。石林县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重点。县纪委聚焦扶贫、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民生惠农、基层执法等方面,县、乡、村三级联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和“回头看”,实施分批次、滚动式督办。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5件,办结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给予问责处理2人,挽回扶贫资金损失13031元。(石林县纪委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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