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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确定2017年度工作要点

听取审议17件专项工作报告 开展3次专题询问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4-18 14:15:2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昨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17件专项工作报告,就脱贫攻坚、旅游、滇池治理开展3次专题询问。

提出23件立法项目

今年是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市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主要从七个方面开展工作。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方面,要点共提出23件立法项目,分为三类,其中,制定和修订11件地方性法规;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6件地方性法规,即:《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修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废止)》;组织进行6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即:《昆明市出租房屋管理条例》《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条例》《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昆明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听取和审议17件专项工作报告

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面,将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一是听取和审议17件专项工作报告。其中,《监督法》规定的计划、预算、审计专项工作报告3件;人代会确定的健康之城和国际旅游城市议案的专项工作报告2件;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执法规范化等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12件专项工作报告,即: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脱贫攻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招商引资、滇池治理、“10件惠民实事”、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检两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滇中新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二是根据《监督法》规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和政府债务限额报告。三是开展《昆明市就业促进条例》《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昆明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四是就脱贫攻坚、旅游、滇池治理开展3次专题询问。五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适时开展12项视察或专题调研,分别是:扶贫资金到位和使用、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情况、户外广告设置、违法违规建筑、农房建设、毁林开采砂石、教育资源配置、医疗卫生、体育文化、城中村改造、城镇绿化、司法体制改革。六是对去年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落实。七是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八是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

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将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根据人代会议案的决议和市政府的提请,适时对建设中国健康之城、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友城缔结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做好昆明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此外,将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为代表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将认真抓好理论研究和对外宣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完成市委交办工作,认真执行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完成牵头帮扶寻甸县脱贫攻坚、旅游产业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改革、招商引资、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调研督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河长制等各项工作任务。

据悉,今年从4月开始,将按照每双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的要求,共安排5次常委会会议,如有需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加开。(本报讯 记者杜仲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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