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纪实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8 10:00:26
编辑:石林—陈云
目前,石林县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实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分解目标——责任落实从“无形”到“有形”。向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和县级国家机关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类明确履责要素,印制发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纪实本》。《纪实手册》作为各级党组真实反映责任落实情况的载体,涵盖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检查考核、支持执纪等5项具体责任事项,设计了相应的表单,标明了履责要素和具体要求。《纪实本》分别列明班子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等3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亲自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听取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个方面的责任清单。
日记管理——履责过程从“被动”到“主动” 。《纪实手册》由党委(党组、党工委)明确专门部门或人员(非纪检监察部门或人员)负责填写,并全面收集整理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痕迹资料,建立本地区本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账。《纪实本》由领导干部按照一事一记、印证相符的要求,亲自手写真实记录,如实记载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全面记录履职情况及过程,建立个人工作台账。领导干部对照《纪实本》责任清单,看册知责、主动担责、照单履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构建各级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责任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工作机制。
量化考评——效果认定从“大概”到“精准”。石林县纪委对纪实制定执行情况实行“三查一考核”。每季度,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和联系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查阅情况反馈县廉责办。每半年,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要在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查阅情况记录在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中。每半年,县廉责办对各级领导班子《纪实手册》和班子成员《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抽查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同时,把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纪实制度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
狠抓落实——压实责任从纸上“谈责”到行动“见责”。把落实纪实制度作为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纪委制定了一套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组合拳”,通过不定期抽查、半年分批检查、年底集中检查,对各单位纪实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督促不力,导致苗头性问题没有发现、违纪问题没有纠正、整改没有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纪实结果认定具体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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