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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善用“案中人” 警醒“梦中人”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7 14:15:11

编辑:五华—王永权

    滥用职权搞利益输送、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挪用民生资金截留“救命钱”、虚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发包工程等等……在五华纪委十一次纪委全会上,对五华区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8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通报声声,振聋发聩,教训深刻,令人警醒。通报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对腐败零容忍、问题紧盯不放、违纪严惩不贷的态度,对觊觎者敲响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钟,真正起到“审查一人、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目的。

    其实,我们对照案例由来仔细认真分析一下,不难看出通报里的很多违纪情形都是我们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有些问题也是自己容易忽视不注意的。尤其是这些发生在身边甚至是“同事”的违纪案件,都是由小拖大。事例很具体,很容易类比。有些“小”问题,看似“司空见惯”“不入法眼”“满不在乎”,其实“规矩已破”“底线不守”“堤坝毁溃”。

    不过,我在观察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在受警示教育时,通常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态,只看热闹不看门道,只听结果不听过程,啧啧嘴、叹叹气,听完看完就忘了。没有“触及灵魂深处”。还有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部分社区干部认为社区就是自治组织,自己职位低、权力不大、钱也不多,想腐败也没那个机会,没有真正对照别人的问题查找自身问题。长此以往,活生生的教训不吸取,不把自己摆进去,入眼不入心不入脑,就会有重蹈前人覆辙的危险。比如,一社区干部就因赌博违纪受到警告处分就是如此。

    可是,作为纪检人如何善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梦中人”来开展警示教育呢?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纪、以案明法,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思考落马官员堕落的根源在哪,自己应如何防范。

    而且,很多贪官的忏悔录,我们并不陌生。专题片《永远在路上》贪官的忏悔还历历在目。“我是农民的儿子,从小受苦受难,父母供我上学不容易”“愧对我80多岁的白发母亲”……可以说,每一个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都是痛彻心扉的经历,真实再现自己一步步走向腐败堕落的心路历程和违纪轨迹。用惨痛教训换来的“鲜活教材”,更显真实、深刻,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实效性。

    作为纪检人就是要善用身边“案中人”真实的案例,鲜活的教材,深刻的忏悔录,来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中的那一部分“梦中人”。扎紧“教育管理”的笼子,让每个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教育他们换位思考 “如果我遇上这样的事会怎么做、如何防范?”,才能从别人的教训中善发现自己的本职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刻剖析自我,切实立行立改,把别人的“后悔药”当成自己的“预防针”,时刻警醒自己“我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变成案中人”。

    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党员干部要经常服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这剂“良药”,才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醒醒脑,才能起到“强身健体”的“疗效”,消除侥幸心理、问题苗头、“小错不断”的“梦中人”的“病患”,促使及早收手收敛,悬崖勒马不致滑向深渊。 (五华区丰宁街道纪工委 李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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