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三力齐发”防止“灯下黑”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3 16:35:5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坚持正人先正己,坚决防止“灯下黑”。

勤学习,提升“免疫力”。开展“机关业务讲堂”,先后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力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修养,增强“免疫力”。同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就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学习调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开展业务调研,提高业务水平。

建制度,增强约束力。绷紧“正人先正己”这根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先后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进行规范,加大履职问责力度。并对执纪监督、公务接待、公文处理、工作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用铁的制度管人、管事。

严自查,加大惩治力。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既要抓好“前院”,也要管好“后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流程,严守执纪审查、巡察、信访、保密等工作纪律,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坚持零容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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