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123”模式实现宣传报道工作新突破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2 09:29:39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工作的教育服务作用,寻甸县纪委积极探索,运用“1+2+3”模式,努力开创宣传报道工作的新局面。
一支队伍,整合宣传力量。寻甸纪委从县机关各科室、设纪检组的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挑选35名文字功底好、善于写作、热爱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作为信息员,组成宣传报道队伍,要求各信息员定期收集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深加工,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增加中央、省、市级媒体投稿采用率。建立宣传报道队伍微信交流工作群“外宣攻坚群”,进行写作经验交流、问题研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两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宣传报道信息约稿制度,由县纪委宣教部根据近期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工作要点,通过文件形式下发宣传报道选题,明确上报时限,激励各单位积极撰写,通过多方面、多角度收集素材,确保宣传报道真实性,突出反映当前重点工作。建立宣传报道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统计工作,形成“两本台账”(信息(稿件)上报登记台账、信息(稿件)采用登记台账),作为年终考核外宣考核依据。 2017年以来,县纪委共下发约稿通知5次,收到约稿信息(稿件)50余篇。
三项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信息上报月通报机制。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纪(工)委(纪检组)每月信息(稿件)上报情况,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刊发的信息(稿件)实行“每月一通报”。建立宣传报道考核奖励机制。年终,对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信息(稿件)使用数量靠前的宣传员发给予表彰、奖励。建立报道问责机制。对宣传报道工作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县纪委分管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约谈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终考核宣教报道工作靠后的单位,由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2017年以来,寻甸县纪委上报外宣信息108条,被昆明市党风廉政网采用75条,被云南省纪检监察网站采用10条,被《云南日报》采用1条,被《昆明日报》采用6条。(寻甸县纪委 段兴旺)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