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建立130余人纪检监察宣传员队伍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1 14:53:41

编辑:盘龙—孟庆毅

为充分调动全区参与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和成绩,全面提高纪检监察评论撰写和信息整理报送的水平和质量,盘龙区纪委印发通知,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宣传员队伍建设。

——紧盯目标,压实责任。要求各单位(部门)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党的纪律,持续刹风整纪,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积极撰写报送反映本单位(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同时,把纪检监察宣传员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建立队伍,构建网络。明确区纪委机关各部室、各派出纪工委全体干部;区属各局纪委书记、监察室负责人;区属各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室负责人;各纪检组组长、监察室负责人为宣传员;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责宣传员。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有一定文字处理能力作为宣传员的基本素质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方式挑选,组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宣传意识强的纪检监察宣传员队伍,为扎实推动区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健全机制,强化实效。一是建立信息采编上报机制。要求信息注重时效性和实效性,做到有情况、有分析和有建议,务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角度新颖,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做好投稿登记、保存,以备考核检查。对涉及全局、导向、政治原则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以及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二是建立协调合作机制。通过建立盘龙清风QQ群,方便沟通交流,利于工作开展;通过不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专题会,及时提出工作要求,总结宣传工作成效,研讨解决措施,推进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三是建立考核和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区属各街道、各单位宣传稿件的上报数、采用数,每年对宣传员个人及各单位的宣传工作进行考核。(盘龙区纪委李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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