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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别让“礼尚往来”变了味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11 14:49:34

编辑:石林—陈云

    《礼记·曲礼上》曰: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礼尚往来,本意指礼节上应该有来有往,也指以同样的态度或做法回应对方。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美誉,小到百姓平日生活中探亲访友互送水果食品,大到国家领导人出访带点象征和平与礼节的中国传统礼物,这些都是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此时的礼物是友谊的媒介,是心存善念的感恩。

然而,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有时却变成某些人行利益输送之举的托词、借口。记得有一次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时,当公诉人员询问嫌疑人,其所收近百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的支出去向时,他辩解说都用于“礼尚往来”。再问他对象是谁,他顾左右而言他,不肯直言,只是反复强调“都用于礼尚往来”。试想,一个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短短五、六年时间的公职人员,用于“礼尚往来”的开支就达近百万元,其“礼尚往来”的对象会是谁呢?他又想从中得到些什么?是扶贫?是慈善?还是只为了纯朴的朋友情、战友义?

中央三令五申,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案例中用于“礼尚往来”的金额短短几年达百万元,其中的深意不得不令人遐想,他的“礼尚往来”款从何而来,到哪里去?人们既知天下无免费午餐,那他的所为岂不是腐蚀了干部,败坏了社会风气,打破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人们常说,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历史文化博大精深,汉语言词汇词义更是丰富多姿,但不要让凝聚了老祖宗智慧的文明用语、好词好句变了味,不要再赋予“礼尚往来”新义!

(石林县纪委 者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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