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7 13:27:07
编辑:嵩明—王瑞华
开展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使命。开展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是通过互勉互励的方式,让大家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提醒自己廉洁从政。
近日,嵩明县纪委针对2016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及时开展了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廉政提醒谈话,县四班子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等29人通过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参加了此次谈话。县纪委书记王玉萍要求,一是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自分管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是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要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把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六大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落实“六个亲自”;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敢管严管,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密切注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从严查处“四风”问题;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带头廉洁从政,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洁身自好,防止公权私用;要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嵩明县纪委通过对同级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经常性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通报问题等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勒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险绳”,有效履行了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李怡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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