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第一季度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7 13:25:12

编辑:石林—陈云

“纪委如果只想着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就偏离了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能。”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晖表示。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大病”于未萌。

教育预警防“未病”。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多形式开展学习《章程》、《准则》和《条例》活动,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将警示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通过支部会、党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等载体,开展理想信念、纪律、警示、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成为习惯。今年一季度,开展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达10余场(次),有3000余人参加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和学习,组织全县15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抓早抓小治“已病”。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下狠功夫,在抓“早”上下功夫,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是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在县直各单位党委、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115个廉政谈话室,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同时,县纪委坚持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约谈、诫勉谈话、函询,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人,占62.5%,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强化监督除“烂树”。聚焦纪律审查“拔烂树”,深入发现和认真处置违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标准”进行处置,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党员队伍中的“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发挥“不敢”的强力震慑作用,为前三种形态更好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立案11件,结案6件,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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