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纪工委将对城管执法系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五种失职失责情形进行问责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4-06 17:01:20
编辑:纪委管理员1
在4月6日召开的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动员部署会上,市纪委派出第十一纪工委书记张阿莉对纪工委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问效作出了安排,明确了问责情形、问责对象及责任落实等相关要求。下一步,十一纪工委将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城管执法系统各项目标任务指标,加大对检查和模拟测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领导批示、上级调研督查中发现问题的督促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力、推卸责任、进展缓慢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按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结合城管执法实际,将重点对六种情形严肃问责:
一是在创建工作中组织保障不力、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目标任务责任书中确定的责任,导致创建工作目标未实现的;
二是对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督查通报、检查测评、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对创建工作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导致创建和测评工作不达标、严重丢分的;
三是处置城市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不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实现创城目标的;
四是在进入检查测评中,档案资料不齐全、实地考核不合格、问责调查满意率不达标,影响全市成绩、导致严重后果的;
五是在城管执法中实施违法行为,滥用职权或者引发群体事件或其他事件的。
六是其他涉及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的。
为确保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度不沓、速度不减、优质高效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十一纪工委还将从建立每周报告、每半月梳理问题、每20天实地督促检查、每月汇总情况上报的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全面完成提供保障。
(昆明市纪委派出第十一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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