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到了家门口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6 16:09:33

编辑:盘龙—孟庆毅

“老王,你听说了吗?区委第二轮巡察开始了,巡察组已进驻咱们街道了。”“太好了,对咱们老百姓来说,这可是一件大好事。”2017年3 月9日,盘龙区第二轮巡察工作人员刚进驻5家街道,就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交手称赞。从2016年2月开始,盘龙区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稳步有序推进。

提早准备,强化预见性。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和《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坚持“自下而上、层层筛选、严格把关”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强、作风纪律严,来自纪检、组织、审计、政法等不同战线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来。加强巡察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详细解读等方式,抓好巡察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巡察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积极支持配合,对照标准逐项推动落实,形成“巡察机构提需求、进驻单位搞协调、相关部门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突出重点,强化针对性。突出坚持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章程、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上级政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遵守八项规定和是否侵害群众利益等巡察重点。通过召开巡察工作情况通报协调部署会,及时听取纪委、组织、审计、政法等部门反映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做到基本情况清楚、重点问题清楚、问题指向清楚。

精心组织,强化实效性。各巡察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和现象,做到及时向区委巡察领导工作小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驻点巡察结束后,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客观分析原因,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交办问题,要求逐条对照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盘龙区首轮巡察工作意见反馈意见29条,移交问题线索33条,为充分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盘龙区纪委胡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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