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个三”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县域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6 14:27: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以抓实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为基础,抓实责任清单,织密县委县纪委和各级党组织三层监管网,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类考核评价机制,从县域层面构建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
抓实“三个责任清单”。一是抓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等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推动、教育监管等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的督查检查、接受监督等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在党委(党组)扩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二是抓实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按照县、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维护党纪党规、权力运行监督、正风肃纪、纪律审查和自身监督责任。三是抓实各级党组织问责清单。建立问责清单,强化运用日常问责清单,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主动担负起问责责任,用好问责利器。2016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办理各类问责事项问责8件11人,开展纠错诫勉谈话3件12人;手机短信通报检查情况9次,形成专报8期,解决了公职人员的“慵懒散漫”问题。
建立联动协作的“三层督查网络”。一是县委加强定期巡察。坚持每年开展政治巡察,实现四年一次全覆盖。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县委已开展2期对2个镇、6个部门进行巡察,实现了对各镇和重点部门的全覆盖,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9件。二是县纪委加强督导监察。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督导检查。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察问责力度。三是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检查。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早处置,消除隐患,防患未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践运用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在执纪审查中,对3个典型问题6名责任人,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实行容错纠错。2017年,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2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强化“三类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构建客观科学、务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主要领导对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中3家单位(小街镇、县供销联社、县农林局)被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约谈,并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拉网式”梳理,围绕3家日常及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确保知己知彼、点准穴位。二是强化党员干部廉政考核。在原有干部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电子材料、视频材料以及日常考核中下级评上级、同级互评、上级评下级、群众评干部等原始材料,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价体系,防止评价结果千人一面,让评价出来的干部“画像”更准。注重运用执纪监督结果,在干部任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把牢廉政考核关口,。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表彰奖励与惩处诫勉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旨在解决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干部压力不够、紧迫感不强的问题。(姚凤珍 张普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