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三个有力”实现首轮巡察 问题线索 “零暂存”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6 14:08:04

编辑:安宁—矣泽芳

“受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8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8件,对24人进行谈话函询,对22人进行提醒谈话;问题线索了结16件,拟立案2件,首轮巡察问题线索实现‘零暂存’。”这是安宁市纪委首轮巡察工作交出的“成绩单”。自首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安宁市始终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站位,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巡察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巡察体系,制度建设有力。按照市委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拟定中共安宁市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市委为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巡察办主任担任。在市纪委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5个巡察组。

坚持巡察目标定位,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查找有力。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 ”的意识,深入被巡察单位,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项纪律”,通过翻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着力发现“党组织政治意识淡薄、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廉政风险、制度漏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分类处置,成果运用有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中,列出整改清单,建立专门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严肃追究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责任,对首轮巡察的5家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安宁市纪委  李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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