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用好“问责”利器“开刀问斩”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5 14:22:55
编辑:西山—辛玲
“西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刘志伟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广福小区旁混凝土搅拌站存在昼夜施工、噪音及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被群众重复投诉,受到了书面检查问责;对区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负责联系前卫街道办事处的副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了诫勉谈话问责……”这是西山区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开刀问斩”的一个实例。
强化学习,促入脑入心。加强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和领悟,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规划。开设廉政大讲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使《问责条例》真正入脑入心。
强化督查,促落地生根。贯彻执行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西山区纪委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对5个街道和3个区属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对14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强化执行,促“开刀问斩”。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区纪委把问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突出问题,严肃予以追责。对重大案件实施“一案三查”,在惩处违纪人员的同时,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缺失,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履职是否不力。
强化配套制度,促问责深化。区纪委建立完善与问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函询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就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建立制度体系构建问责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问责抓在深处细处实处。
2017年,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约谈5人,问责干部7人,下发《责成整改》通知3份,对存在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的3家单位4名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力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西山区纪委宣传部 段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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