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三基础” 强化形成成果阶段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4-05 10:55:35
编辑:盘龙—刘珍
根据盘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17年3月28日—29日,区委5个第二轮巡察工作组正式撤出被进驻单位。由进驻了解阶段正式转入形成成果阶段,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原因,形成专题报告,狠抓巡察工作落实,发挥震慑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以广泛搜集线索材料为基础,着力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根本任务,通过召开进驻被巡察单位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设置巡察意见箱、公布巡察组联系电话、优化谈话内容提纲等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积极性,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摸清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把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巡察对象,通过查阅资金使用、项目安排、脱贫攻坚等文件资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发现问题。
以核查了解找准依据为基础,强化分析问题。紧紧围绕《盘龙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计划》,对搜集的显性和隐形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了解,分析原因、仔细研判,依规依据,原汁原味地进行归类汇总。根据从有利于问题梳理分类、明晰问题来源、研判线索轻重、理清问题转办流程等角度,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为存疑线索清单、信访登记清单、重要问题清单、整改反馈清单、线索移交问题清单“5个清单”进行仔细地分类研判,查找重要情况和问题的出现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的意见。
以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为基础,增强成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撰写巡察报告。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戳到痛处,分析的原因客观真实,建立的问题清单详细明确,下发的督促整改措施管用务实。增强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震慑作用,真正使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盘龙区纪委 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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